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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小在四面有山的乡村长大,自然也就少不了东山夏天偷梨子、西山春天采花之类好玩的事。我那时很疯、很野,直到现在我也还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长大了,多看了几本书,便迷上了书中那些文静的少女,认为她们很可爱。于是我刻意在言行上模仿她们,想把疯野的自己改造成一个“笑不露齿”的文静少女,所以有事没事就在镜子前研究起来:微笑时嘴唇上弯的程度——只能露出上排牙齿两颗半,这样看起来比较文静。但是,我这个研究成果在应用时,实在难以维持两秒钟。说到得意的地方,我就会笑得东倒西歪,嘴巴张得大大的,发出“哈哈”的怪笑声。唉!我可真是个难以改造的疯丫头!
你甭看我爱笑,就认为我是个快活无比的人。我爱笑,也爱哭。妈妈疼姐姐的时候,我就像受了委屈似的躲在房间里哭。若是看那些比较伤感的文学作品,那眼泪更是如大河决堤。有一回,看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呀!那眼泪就像“三月里的小雨,哗啦啦地下个不停”。
我经常双手托腮想许多事。想多了,难免会有些惆怅和忧郁。每当这时,我就拼命甩甩自己的那头短发,再挤出一个洒脱的微笑。有时心血来潮,还会一个人跑到山上,拾一块小石子,吓飞栖在树上的小鸟,再得意地打几个响指,或找几个鼻尖下流着两条“黄河”的“忘年交”来一阵热闹的“老鹰抓小鸡”。我倒也挺有“阿Q”精神的。本来嘛,世上没有过不去的河,我干吗整天阴着脸?
我一天天长大,兴趣也一天天变化。惟独不变的兴趣是看书。我对书不只是有兴趣,而且“痴迷”。一本书拿在手里,就不管天昏地暗,直看到眼皮子下沉,才肯阖眼,我就这样像被书灌了“迷魂汤”似的。看书的时候,我最希望有瓜子、花生之类的小吃,美其名曰:“眼福、口福一起饱。”
这就是我——一个从来不唱“小小的我”,爱哭爱笑,忧郁来得快去得也快的女孩子。
(选自南方出版社《初中生优秀新作文》 作者:吴元华)
[例文评点]
说此文构思精巧,我想你应该赞同。你看,作者在轻松侃着自己“光荣减肥史”的时候,竟能巧妙地道出自己爱哭、爱笑、爱玩、爱美的性格;你再看,作者详写我爱美、爱读书这些积极方面,略写我爱玩爱嫉妒这些不太好的方面,既完整地勾勒了自我形象又突出了“我”的可爱。还有文章开头引用的歌词、谚语以及文中那轻松活泼、欢快诙谐的语言,这些都值得我们叫好呢!
[例文参读]
我的欢乐
人,昏沉沉,我的心也被感染。过惯了学校生活,想从这紧张中挣扎出来,于是便出来走走,想找回失去的欢乐。
整日埋在书中,两耳不闻窗外事,竟不知如何找回欢乐。此时,我的脚却不由自主地挪向我的家。
我走在坑坑洼洼的小路上,踩着辛酸,踩着希望,踩着千百年来祖辈们的足迹,慢慢走向村子,仿佛那尘封已久的快乐就在那儿,就在那生我养我的那片土地上。
我一下子回想到童年:也是这种天色,也是这条小路,一个背着书包的小男孩,用小小的手抓着大大的刀在土疙瘩上划着刻着,那专注的神情仿佛是在刻一件艺术品,在刻一件美好的事物。“土疙瘩刻泥人,刻个泥人像瘟神。”家乡的童谣此时在我脑海中依旧清晰如故。
小路曲折。穿过小巷,伸进绿野,耳边又响起豪放的打号声,千百次,村里的男人喊着号子在祖辈们耕耘了百年的土地上,播下希望,洒下汗水。他们如一棵棵青松屹立于蓝天绿野之间,向命运,向贫穷宣战。记得这雄壮的号子曾无数次把我从失望的泥潭中找回。想到这里,我的心情也好像轻松多了.
村里的男子爱喝酒。大碗大碗斟满了酒,一饮而尽.然后摸摸胡子,抹抹嘴,酒融化了一天的劳累,燃旺了他们的生命之火。号子是魂,酒是胆。这才是生活,才是实实在在的生活。
终于到家了。家是贫穷的:没有电话,没有冰箱;家又是富有的:家有猪,有自家种的白菜、黄瓜。平日不在家的日子,平常得不能再平常,清苦得不能再清苦。可是一回到家,家人那浓厚的亲情几乎把我融化。门叩开了,家人迎出来,问这问那。平时舍不得吃的,全拿出来;舍不得花的,破例花了。母亲捧着我的脸,眼里充满慈爱,父亲直往碗里夹菜。饭后和朋友们坐在打谷场上,坐在草地上,欣赏大自然亮丽的风光,嬉戏在大自然宽阔的怀抱中——多么快乐!我真傻,能够生活在这样一片土地上,不正是我的快乐吗?
尤瑟娜尔曾说过:“我的家乡是一本好书。”我以为没有比这更确切的认识了。家乡是一部巨著,永远没有末页。我真想延长生命,不贪图长寿,只为多读几页,来享受我的欢乐。
(选自《中考语文十大关键》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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