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已经去世十几年了,怪得很,我还是在梦中常常见到,而且是那样清晰。一个人与一个人的生命是这样系在一起,并不因为生命的结束而终止。
记得那一年母亲终于大病初愈了,那时,我刚刚大学毕业。一直躺在病床上,母亲消瘦了许多,体力明显不支,但总算可以不再吃药了,我和母亲都舒了一口气。记不得从哪一天的清早开始,我忽然被外屋的动静弄醒,有些害怕。因为母亲以前得的是幻听式精神分裂症,常常是在半夜和清晨时突然醒来跳下床,我真是生怕她的旧病复发。我悄悄地爬起来往外看,只见母亲穿好了衣服,站在地上甩胳膊伸腿弯腰,有规律地反复地动作着,显然是她自己编出来的早操。我的心一下子静了下来,母亲知道锻炼身体了,这是好事,再老的人对生命也有着本能的向往。
大概母亲后来发现了每早的锻炼吵醒了我的懒觉,便到外面的院子里去练她自己杜撰的那一套早操。她的胳膊腿比以前有劲儿多了,饭量也好多了。正是冬天,清晨的天气很冷,我对母亲说:“妈,您就在屋子里练吧,不碍事的,我睡觉死。”母亲却说:“外面的空气好。”
也许到这时我也没能明白母亲坚持每早的锻炼为了什么。后来有一次我开玩笑说她:“妈,你可真行,这么冷,天天都能坚持!”她说:“咳,练练吧,我身子骨硬朗点儿,省得以后给你们添累赘。”这话说得我的心头一沉,我才知母亲所做的一切是为了孩子,她把生命的意义看得是这样的直接和明了。在以后的很多日子里,我常常想起母亲的这话和她每天清早锻炼身体的情景,便常让我感动不已。一直到母亲去世的那一天,她都没给孩子添一点儿累赘。母亲是无疾而终,临终的那一天,她都将自己的衣服包括袜子和手绢洗得干干净净,整齐地叠放在柜门里。
也许,只有母亲才会这样对待生命。她将生命不仅仅看成自己的,而是关系着每一个孩子,将她的爱通过生命的方式传递。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这样的,都不仅仅属于自己,都会天然地联系着他人,尤其是自己的亲人。只是有时我们不那么想或想得不周,总以为生命是属于自己,自己痛苦就痛苦罢了,而不那么善待甚至珍惜,不知道这样是会连及亲人的,他们现在会为我们日夜担心,日后会为我们辛苦操劳。这样的例子不止一人,我的弟弟就是其一。他饮酒成性,喝得胃出血,一边吃药一边照样攥着酒瓶不放。大家常常劝他,他却死猪不怕开水烫。不止一个人说他:“你得注意点儿身体,要不会喝出病来的,弄不好连命都得搭进去。”他却说一句:“无所谓。”照样以酒为乐,以酒为荣,根本没考虑到他的妻子他的孩子包括我在内,我们也会是那样轻巧的无所谓吗?他连起码想想如果有一天真是喝出病来不可收拾的时候会给亲人带来多少痛苦都没有。
每次看到他这样子,我便想起母亲,我也曾将母亲当时锻炼的情景告诉给他,但似乎他无动于衷。想想,他没有亲身感受到那情景,母亲每天清晨锻炼身体而想着包括我和他在内的孩子的当时,他喝酒喝得正痛快淋漓着呢。或许,这就是孩子和母亲的区别。只有孩子才始终是母亲的连心肉,孩子脱离母体之后总以为是飞跑了的蒲公英,可以随处飘落而找不到了根系。
我们常说一个人和一个人感情是可以相通的,其实,一个人和一个人的生命更是可以相连的。
(选自《时文选粹》)
特色赏析
作者通过回忆母亲善待生命的态度,提出自己对生命的看法:生命不仅属于自己。文章主要是通过对母亲大病以后坚持锻炼身体的细节描写,突出了母亲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不想给孩子们添累赘。作者因此认识到:“她将生命不仅仅看成自己的,而是关系着每一个孩子,将她的爱通过生命的方式传递。”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这样的,都不仅仅属于自己,都会天然地联系着他人,尤其是自己的亲人。”从而得出“一个人和一个人的感情是可以相通的,其实,一个人和一个人的生命更是可以相连的。”作者的这种感悟不是简单从家庭爱的角度而是从生命责任的角度提出来的。
生命是弥足珍贵的,特别是当它和众多的生命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尊重自己的生命就是尊重别人的生命。尊重生命也就是承担着家庭的责任,这应该是我们读过本文后的感悟。
强化训练一
职责有界
王悦
我经常进出医学院附属的儿童医院,与那里的医生、实习生接触频繁。负责接待我的马罗尔医生手下有两个实习医生,一男一女。接触多了,我发现二人的工作态度有天壤之别。男实习生纳特总是神采奕奕、白大褂一尘不染。女实习生埃米则总是马不停蹄地从一个病房赶到另一个病房,白大褂上经常沾着药水、小病号的果汁和菜汤。
纳特严格遵守印第安纳州的医生法定工作时间,一分钟也不肯超过。除了夜班,他不会在上午8点前出现,下午5点之后便踪影全无。埃米每天清晨就走进病房,有时按时回家,有时却一直待到深夜。
虽然见面时,纳特总是神闲气定,平易近人,但我觉得他对医生的责任划分得过于泾渭分明了。我不止一次听他说:“请你去找护士,这不是医生的职责。”埃米正相反,她身兼数职:为小病号量体重——护士的活儿;给小病人喂饭——护士助理的活儿;帮家长订食谱——营养师的活儿;推病人去拍X光片——输送助理的活儿。
医学院每年期末都要评选5名最佳实习医生。我想埃米一定会入选,医生如果都像她那样忘我就好了!但评选结果却令我大吃一惊,埃米落选了,纳特却出现在光荣榜上。这怎么可能呢?我找到马罗尔医生,问他是否知道最佳实习医生评选的事。“当然知道,我是评委之一。”马罗尔医生说。
“为什么埃米没当选?她是所有实习医生中最负责的人。”我愤愤不平地问。马罗尔医生的回答令我终生难忘,也彻底改变了我对“职责”一词的
理解。
埃米落选的原因是她“负责过头了”。她把为病人治病当成了自己一个人的职责,事无巨细统统包揽。但世界上没有超人,缺乏休息使她疲惫不堪,情绪波动,工作容易出错。纳特则看到了职责的界限。他知道医生只是治疗的一个环节,是救死扶伤团队中的一员。病人只有在医生、护士、营养师、药剂师等众多医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才能更快康复。他严格遵守游戏规则,不越雷池半步,把时间花在医生的职责界限内。因此,纳特能精力充沛,注意力高度集中,很少出错。
马罗尔医生最后说:“埃米精神可嘉,但她的做法在实践上行不通。医学院教了她4年儿科知识,并不是让她来当护士或者营养师的。我们希望她能学会只负分内的责。”我恍然大悟,现代社会的职责都是有界限的,每个人都必须学会分工协作,“负责过头”未必是好事。
(选自《环球时报》)
1.文章开头对两位实习医生的描写有什么作用?
2.文中“我”以前对“职责”的理解是怎样的?听了马罗尔医生的话后,“我”对“职责”一词的理解又是怎样的?
3.请根据文意总结“负责过头”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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